《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节提出了冲击成孔灌注桩的施工要点。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0条指出:在钻头锥顶和提升钢丝绳之间应设置保证钻头自动转向的装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1条指出:冲孔桩孔口护筒,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mm,护筒应按本规范第6.3.5条设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2条指出:泥浆的制备、使用和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3.1~6.3.3条的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3条指出:冲击成孔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孔时,应低锤密击,当表土为淤泥、细砂等软弱土层时,可加黏土块夹小片石反复冲击造壁,孔内泥浆面应保持稳定;
(2)在各种不同的土层、岩层中成孔时,可按照表6.3.13的操作要点进行;
(3)进入基岩后,应采用大冲程、低频率冲击,当发现成孔偏移时,应回填片石至偏孔上方300~500mm处,然后重新冲孔;
(4)当遇到孤石时,可预爆或采用高低冲程交替冲击,将大孤石击碎或挤入孔壁;
(5)应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扰动孔壁、塌孔、扩孔、卡钻和掉钻及泥浆流失等事故;
(6)每钻进4~5m应验孔一次,在更换钻头前或容易缩孔处,均应验孔;
(7)进入基岩后,非桩端持力层每钻进300~500mm和桩端持力层每钻进100~300mm时,应清孔取样一次,并应做记录。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4条指出:排渣可采用泥浆循环或抽渣筒等方法,当采用抽渣筒排渣时,应及时补给泥浆。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5条指出:冲孔中遇到斜孔、弯孔、梅花孔、塌孔及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情况时,应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6条指出:大直径桩孔可分级成孔,第一级成孔直径应为设计桩径的0.6~0.8倍。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6.3.17条指出:清孔宜按下列规定进行:
(1)不易塌孔的桩孔,可采用空气吸泥清孔;
(2)稳定性差的孔壁应采用泥浆循环或抽渣筒排渣,清孔后灌注混凝土之前的泥浆指标应按本规范第6.3.1条执行;
(3)清孔时,孔内泥浆面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
(4)灌注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允许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3.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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