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8节对预制桩吊运和锤击验算进行了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8.11条指出:预制桩吊运时单吊点和双吊点的设置,应按吊点(或支点)跨间正弯矩与吊点处负弯矩相等的原则进行布置。考虑预制桩吊运时可能受到冲击和振动的影响,计算吊运弯矩和吊运拉力时,可将桩身重力乘以1.5的动力系数。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8.12条指出:对于裂缝控制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混凝土预制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可按下列规定验算桩身的锤击压应力和锤击拉应力:
(1)最大锤击压应力σp可按规范式(5.8.12)计算。
(2)当桩需穿越软土层或桩存在变截面时,可按表5.8.12确定桩身的最大锤击拉应力。
(3)最大锤击压应力和最大锤击拉应力分别不应超过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和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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