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节对混凝土灌注桩的构造进行了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1条指出:灌注桩应按下列规定配筋:
(1)配筋率:当桩身直径为300~2000mm时,正截面配筋率可取0.65%~0.2%(小直径桩取高值);对受荷载特别大的桩、抗拔桩和嵌岩端承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并不应小于上述规定值。
(2)配筋长度:
1)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2)摩擦型灌注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筋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α为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3)对于受地震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化土层和软弱土层,进入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6条的规定;
4)受负摩阻力的桩、因先成桩后开挖基坑而随地基土回弹的桩,其配筋长度应穿过软弱土层并进入稳定土层,进入的深度不应小于(2~3)d;
5)抗拔桩及因地震作用、冻胀或膨胀力作用而受拔力的桩,应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3)对于受水平荷载的桩,主筋不应小于8Φ12;对于抗压桩和抗拔桩,主筋不应少于6Φ10;纵向主筋应沿桩身周边均匀布置,其净距不应小于60mm;
(4)箍筋应采用螺旋式,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宜为200~300mm;受水平荷载较大的桩基、承受水平地震作用的桩基以及考虑主筋作用计算桩身受压承载力时,桩顶以下5d范围内的箍筋应加密,间距不应大于100mm;当桩身位于液化土层范围内时箍筋应加密;当考虑箍筋受力作用时,箍筋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当钢筋笼长度超过4m时,应每隔2m设一道直径不小于12mm的焊接加劲箍筋。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2条指出: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尖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
(2)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桩的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50mm;
(3)四类、五类环境中桩身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相关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3条指出:扩底灌注桩扩底端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持力层承载力较高、上覆土层较差的抗压桩和桩端以上有一定厚度较好土层的抗拔桩,可采用扩底;扩底端直径与桩身直径之比D/d,应根据承载力要求及扩底端侧面和桩端持力层土性特征以及扩底施工方法确定;挖孔桩的D/d不应大于3,钻孔桩的D/d不应大于2.5;
(2)扩底端侧面的斜率应根据实际成孔及土体自立条件确定,a/hc可取1/4~1/2,砂土可取1/4,粉土、黏性土可取1/3~1/2;
(3)抗压桩扩底端底面宜呈锅底形,矢高hb可取(0.15~0.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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