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章对特殊性岩土的勘察进行了规定。其中6.9节对风化岩和残积土的勘察进行了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9.1条指出:岩石在风化营力作用下,其结构、成分和性质已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异,应定名为风化岩。
已完全风化成土而未经搬运的应定名为残积土。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9.2条指出:风化岩和残积土的勘察应着重查明下列内容:
(1)母岩地质年代和岩石名称;
(2)按本规范附录A表A.0.3划分岩石的风化程度,趣满网摘录如下;
1)野外特征为岩质新鲜,偶见风化痕迹;波速比Kv为0.9~1.0;风化系数Kf为0.9~1.0的岩石,其风化程度为未风化。
2)野外特征为结构基本未变,仅节理面有渲染或略有变色,有少量风化裂隙;波速比Kv为0.8~0.9;风化系数Kf为0.8~0.9的岩石,其风化程度为微风化。
3)野外特征为结构部分破坏,沿节理面有次生矿物,风化裂隙发育,岩体被切割成岩块,用镐难挖,岩芯钻方可钻进;波速比Kv为0.6~0.8;风化系数Kf为0.4~0.8的岩石,其风化程度为中等风化。
4)野外特征为结构大部分破坏,矿物成分显著变化,风化裂隙很发育,岩体破碎,用镐可挖,干钻不易钻进;波速比Kv为0.4~0.6;风化系数Kf小于0.4的岩石,其风化程度为强风化。
5)野外特征为结构基本破坏,但尚可辨认,有残余结构强度,可用镐挖,干钻可钻进;波速比Kv为0.2~0.4的岩石,其风化程度为全风化。
6)野外特征为组织结构全部破坏,已风化成土状,锹镐易挖掘,干钻易钻进;波速比Kv小于0.2的岩石,可定名为为残积土。
注1)波速比Kv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压缩波速度之比;
注2)风化系数Kf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之比;
注3)岩石风化程度,除按表列野外特征和定量指标划分外,也可根据当地经验划分;
注4)花岗岩类岩石,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划分风化程度,N≥50为强风化;50>N≥30为全风化;N<30为残积土;
注5)泥岩和半成岩,可不进行风化程度划分。
(3)岩脉和风化花岗岩中球状风化体(孤石)的分布;
(4)岩土的均匀性、破碎带和软弱夹层的分布;
(5)地下水赋存条件。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9.3条指出:风化岩和残积土的勘探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探点间距应取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小值;
(2)应有一定数量的探井;
(3)宜在探井中或用双重管、三重管采取试样,每一风化带不应少于3组;
(4)宜采用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相结合,原位测试可采用圆锥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波速测试和载荷试验;
(5)室内试验除应按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执行外,对相当于极软岩和极破碎的岩体,可按土工试验要求进行,对残积土,必要时应进行湿陷性和湿化试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9.4条规定:对花岗岩残积土,应测定其中细粒土的天然含水量ωf、塑限ωP、液限ωL。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9.5条规定:花岗岩类残积土的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应采用载荷试验确定。有成熟地方经验时,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工程,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测试资料,结合当地综合确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9.6条指出:风化岩和残积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厚层的强风化和全风化岩石,宜结合当地经验进一步划分为碎块状、碎屑状和土状;厚层残积土可进一步划分为硬塑残积土和可塑残积土,也可根据含砾或含砂量划分为黏性土、砂质黏性土和砾质黏性土;
(2)建在软硬互层或风化程度不同地基上的工程,应分析不均匀沉降对工程的影响;
(3)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检验,对于易风化的岩类,应及时砌筑基础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风化发展;
(4)对岩脉和球状风化体(孤石),应分析评价其对地基(包括桩基)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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