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0节对地基处理工程的岩土勘察进行了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0.1条规定:地基处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
(1)针对可能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案,提供地基处理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特性参数;
(2)预测所选地基处理方法对环境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3)提出地基处理方案的建议;
(4)当场地条件复杂且缺乏成功经验时,应在施工现场对拟选方案进行试验或对比试验,检验方案的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
(5)在地基处理施工期间,应进行施工质量和施工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工程设施影响的监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0.2条规定:换置垫层法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待换填的不良土层的分布范围和埋深;
(2)测定换填材料的最优含水量、最大干密度;
(3)评定垫层以下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和抗滑稳定性,估算建筑物的沉降;
(4)评定换填材料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5)对换填施工过程应注意的事项提出建议;
(6)对换填垫层的质量进行检验或现场试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0.3条规定:预压法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土的成层条件,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分布,排水层和夹砂层的埋深和厚度,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条件等;
(2)提供待处理软土的先期固结压力、压缩性参数、固结特性参数和抗剪强度指标、软土的预压过程中强度的增长规律;
(3)预估预压荷载的分级和大小、加荷速率、预压时间、强度的可能增长和可能的沉降;
(4)对重要工程,建议选择代表性试验区进行预压试验;采用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变形和孔压的现场监测等手段,推算软土的固结系数、固结度与时间的关系和最终沉降量,为预压处理的设计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5)检验预压处理效果,必要时进行现场载荷试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0.4条规定:强夯法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强夯影响深度范围内土层的组成、分布、强度、压缩性、透水性和地下水条件;
(2)查明施工场地和周围受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位置、标高;查明有无对振动敏感的设施,是否需要在强夯施工期间进行监测;
(3)根据强夯设计,选择代表性试验区进行试夯,采用室内试验、原位测试、现场监测等手段,查明强夯有效加固深度,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与夯沉量的关系,夯坑周围地面的振动和地面隆起,土中孔隙水压力的增长和消散规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0.5条规定:桩土复合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暗塘、暗浜、暗沟、洞穴等的分布和埋深;
(2)查明土的组成、分布和物理力学性质,软弱土的厚度和埋深,可作为桩基持力层的相对硬层的埋深;
(3)预估成桩施工可能性(有无地下障碍、地下洞穴、地下管线、电缆等)和成桩工艺对周围土体、邻近建筑、工程设施和环境的影响(噪声、振动、侧向挤土、地面沉陷或隆起等),桩体与水土间的相互作用(地下水对桩材的腐蚀性,桩材对周围水土环境的污染等);
(4)评定桩间土承载力,预估单桩承载力和复合地基承载力;
(5)评定桩间土、桩身、复合地基、桩端以下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土层的压缩性,任务需要时估算复合地基的沉降量;
(6)对需验算复合地基稳定性的工程,提供桩间土、桩身的抗剪强度;
(7)任务需要时应根据桩土复合地基的设计,进行桩间土、单桩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复合地基承载力。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0.6条规定:注浆法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土的级配、孔隙性或岩石的裂隙宽度和分布规律,岩土渗透性,地下水埋深、流向和流速,岩土的化学成分和有机质含量;岩土的渗透性宜通过现场试验测定;
(2)根据岩土性质和工程要求选择浆液和注浆方法(渗透注浆、劈裂注浆、压密注浆等),根据地区经验或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浆液浓度、黏度、压力、凝结时间、有效加固半径或范围,评定加固后地基的承载力、压缩性、稳定性或抗渗性;
(3)在加固施工过程中对地面、既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跟踪变形观测,以控制灌注顺序、注浆压力、注浆速率等;
(4)通过开挖、室内试验、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对注浆加固效果进行检验;
(5)注浆加固后,应对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观测时间不宜少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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