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灾害损失日趋严重。
“防灾减灾日”的设立,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普遍增强,有利于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的普及推广,有利于各级综合减灾能力的普遍提高,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201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中国国家减灾委员会发出“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大力弘扬我国传统防灾减灾文化,大力弘扬近年来在应对汶川、玉树地震中凝聚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以及在应对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中彰显的抗洪救灾精神。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的教育、警示作用。要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二、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及,编制、出版符合行业或地区灾害风险特点的防灾减灾知识读物、影视作品,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继续倡导每个公民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1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1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1次避险经历,开展1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对今年以来受地震灾害影响的地区,要重点做好危房鉴定和排查工作,切实保障好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开展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救灾演练,让群众了解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五、扎实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已创建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立足本社区所在街道、县(市),开展示范社区之间、示范社区与非示范社区之间的交流学习,通过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专题培训、应急演练、现场观摩等活动,重点带动和引导非示范社区积极搞好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示范作用。
我国历次“防灾减灾日”主题是:
2009年:首个防灾减灾日
2010年:减灾从社区做起
2011年: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2012年: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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